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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公用”环境综合服务能力持续提升 扬州市污泥处置及资源化利用项目二期工程开工建设

发布时间:2020年12月30日

安全环保处置城市污水处理产生的污泥、避免二次污染,事关城市生态建设大事。污泥处置业务是710公海线路检测公用环境综合服务业务的“主力军”之一,由710公海线路检测公用控股子公司苏州工业园区中法环境技术有限公司(简称“中法环境”)承担实施。近年来,污泥处置业务服务范围及能力持续扩大。

12月25日上午,中法环境合资公司扬州中法环境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建设和运营的扬州市污泥处置及资源化利用项目(简称“扬州污泥处置项目”)二期工程开工建设,2022年初建成投运后,项目将日增污泥处置能力200吨,总处置规模将达500吨/天,可更好地满足扬州市区及周边区县污泥的减量化、无害化及资源化处置需求。

扬州污泥处置项目总投资约2.5亿元,总处置能力500吨/日。借鉴苏州工业园区污泥处置项目的成功经验,项目建于扬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内,与发电厂紧密相邻,对扬州市汤汪污水处理厂、六圩污水处理厂以及周边污水厂污水处理产生的污泥使用二段法热干化工艺干化,形成约3000大卡热值的干污泥,送入电厂掺烧发电,实现污泥的无害化、减量化和资源化处置。

扬州污泥处置项目一期工程于2016年4月建成投运,共3条干化生产线,日处置能力300吨。截止今年11月,项目累计处置污泥33万吨,实现了扬州污水处理新产生的污泥日产日清。随着扬州经济发展,项目一期产能已不能满足快速增长的污泥处置需求。

项目二期工程沿用一期工程工艺方案,设计处置能力为200吨/日,共2条干化生产线。项目二期建设是扬州市提升和改善市区及周边区县环境的重要民生项目,对生态扬州建设具有重要意义。项目二期建成后,按总处置能力500吨/日、年处置18万吨污泥测算,可节约标煤约1.2万吨,污泥掺烧可发电3300万千瓦时,减少二氧化碳排放3.2万吨,节约土地15公顷(对比污泥堆放占用土地),可实现更大的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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